一、申请章程解释的要求
学校师生员工及利益相关方,对执行或适用中有疑义或异议的章程条文,需要进一步解释以明确具体含义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发展规划处提出,并说明发生疑义或异议所涉及的条文及申请解释的理由。
二、章程解释程序
1.受理。由发展规划处受理解释申请。
2.审查。由发展规划处联合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对解释申请加以审查。
3.答复。经审查后,认为不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的,发展规划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解释的,且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释的,由发展规划处给予答复;其中涉及重大事项的,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作出解释。
联系部门:发展规划处
联系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7室
邮箱:fzghc_s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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