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章程解释程序
2024-06-11


一、申请章程解释的要求

学校师生员工及利益相关方,对执行或适用中有疑义或异议的章程条文,需要进一步解释以明确具体含义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发展规划处提出,并说明发生疑义或异议所涉及的条文及申请解释的理由。

二、章程解释程序

1.受理。由发展规划处受理解释申请。

2.审查。由发展规划处联合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对解释申请加以审查。

3.答复。经审查后,认为不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的,发展规划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解释的,且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释的,由发展规划处给予答复;其中涉及重大事项的,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作出解释。

联系部门:发展规划处

联系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7室

箱:fzghc_sbs@163.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webmaster@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审计处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