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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2017-06-14

关于表彰2017年度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各学院、各院区:

为了更好地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同时为了鼓励和表彰先进,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发奋图强、立志创业、挑战自我,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民主推选、基层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教委审核评定,胡艳梅等116名同学被授予“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经学校审核评定,周佳瑜等219名同学被授予“上海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学校研究决定,对获得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毕业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希望全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握时代发展方向,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材。


  附件:

12017年度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22017年度上海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上海商学院

2017531

2017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xls

2017年上海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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