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多媒体互动教室升级改造
2、送货时间:2021年12月1日
3、送货地点: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楼2楼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万元
二、采购项目要求
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拟对多媒体互动教室进行升级改造,根据教学实际工作需要,需对原201、203两间教室增加投影设备,与原远程系统无缝连接,并实现三屏联动(教学互动+PPT显示),对201、203、多功能厅增加无线扩音设备,对202、204教室增加立式讲台,满足学生多媒体互动教学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投影视频会议教室(2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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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影(超短焦) |
国际知名品牌 |
5,000流明高色彩亮度 支持投影130英寸超大画面(16:9) 16:6超宽屏画面投影 方便的管理功能 激光光源免维护 白色亮度:5,000流明 分辨率:1920 x 1080 重量:约9.4kg(不含线缆盖) 显示技术:3LCD |
2 |
套 |
2 |
投影机吊架 |
定制 |
可伸缩调节,承重50公斤 |
2 |
套 |
3 |
无线颈挂式麦克风 |
国际知名品牌 |
只需一按即可在20 厘米范围内实现红外同步,2米范围内无线同步 可搭配细绳或夹子穿戴使用 传输功率小于等于30mW 可调信道:40个 配备音量按钮 可调麦克风指向性支持红外和无线对频 麦克风音头: 电容(心型指向) 无线话筒有效工作距离为15米内(无遮挡) 静音模式专用按钮 电池: 1 x AA,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6小时 |
4 |
只 |
备用教室(3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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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简约演讲台 |
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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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套 |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
评标内容 |
1 |
价格分 |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30。 |
30 |
2 |
产品方案 |
根据投标产品方案优劣(需求理解、产品技术指标配置、产品质量、建设方案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
40 |
3 |
公司实力 |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
10 |
4 |
项目经验 |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
10 |
5 |
售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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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时间的响应程度。优得10-8分,一般得7-5分,基本符合得4-1分。 |
10 |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c、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d、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1日下午3点。
4、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下午3点。(投标代表需到场)。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请投标代表提前一天15:00前电话联系提供投标代表名字、公司全称、健康状况,以方便报备,因学校防疫规定,未报备不得入校,进校前14天有外省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主动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入校,有发烧等不适症状的需主动向我校告知,不得谎报瞒报)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