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院区):
根据工作计划,从12月15日开始,进行2015级(秋)新生《学生证》加盖钢印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加盖钢印的对象为:2015级(秋)新生,含本科、专升本、专科
2、加盖钢印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满足三个月的入学资格复查期,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加盖钢印;2)《学生手册》考查测验成绩及格及以上,若有不及格同学,必须在《学生手册》补考通过后再加盖钢印
3、
加盖钢印时,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和两名学生来协助加盖钢印。(院区请在本周把填写好的15级新生《学生证》送至中山西路1020室顾老师)
4、
各二级学院加盖钢印时,请把《学生证》上的有关信息填写完整,否则空白《学生证》将不予加盖钢印。同时,提供一份加盖钢印的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
5、
联系人:学生处唐老师67105127
学生处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一:各学院《学生证》加盖钢印时间安排
学院
|
盖钢印时间
|
备注
|
学院
|
盖钢印时间
|
备注
|
管理学院
|
12月15日(周二)上午9:00-10:00
|
|
外语学院
|
12月16日(周三)下午1:00—3:00
|
|
财经学院
|
12月15日(周二)下午1:00—3:00
|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12月17日(周四)上午9:00—11:00
|
|
酒店学院
|
12月16日(周三)上午9:00—10:00
|
|
文法学院
|
12月17日(周四)下午1:00—2:30
|
|
艺术设计学院
|
12月16日(周三)上午10:00—11:00
|
|
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
|
12月17日(周四)下午2:30—3:30
|
|
附件二:
2015级(秋)新生《学生证》加盖钢印名单
报送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