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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秋)新生《学生证》加盖钢印的通知
2015-12-14

各学院(院区):

根据工作计划,从1215日开始,进行2015级(秋)新生《学生证》加盖钢印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加盖钢印的对象为:2015级(秋)新生,含本科、专升本、专科

2、加盖钢印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满足三个月的入学资格复查期,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加盖钢印;2)《学生手册》考查测验成绩及格及以上,若有不及格同学,必须在《学生手册》补考通过后再加盖钢印

3、 加盖钢印时,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和两名学生来协助加盖钢印。(院区请在本周把填写好的15级新生《学生证》送至中山西路1020室顾老师)

4、 各二级学院加盖钢印时,请把《学生证》上的有关信息填写完整,否则空白《学生证》将不予加盖钢印。同时,提供一份加盖钢印的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

5、 联系人:学生处唐老师67105127

学生处

20151214

附件一:各学院《学生证》加盖钢印时间安排

学院

盖钢印时间

备注

学院

盖钢印时间

备注

管理学院

1215日(周二)上午9:00-10:00

外语学院

1216日(周三)下午1:003:00

财经学院

1215日(周二)下午1:003:00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1217日(周四)上午90011:00

酒店学院

1216日(周三)上午9:0010:00

文法学院

1217日(周四)下午100230

艺术设计学院

1216日(周三)上午10:0011:00

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

1217日(周四)下午230330

附件二:

2015级(秋)新生《学生证》加盖钢印名单

序号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备注

报送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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