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理由:
我校于2018年4月23日、6月5日发布先后两次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日期只有上海吉海实业有限公司报名参与。
综上,我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上海吉海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上海商学院新增摄像头采购项目。
如对上述采购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商学院纪委监察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1604室,邮编201400,电话021-67105467)、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609室,邮编201400,电话021-67105637)提出质疑。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