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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2019-01-03
根据《上海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资[201466号),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物资需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概况

废旧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教学仪器设备(投影仪、音响、交换机、服务器等)以及废旧课桌椅、文件柜类家具。详见资产报废明细(仅作参考,待处置资产数量及实物破损状况以现场勘验为准)。

二、处置程序

1.现场查勘:有意收购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18日(周二)上午9:00-11:00到我校奉浦校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大厅、下午13:00-14:00到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楼大厅)实地查看废旧物资。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67103257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609

2.整体报价: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收购单位对拟处置物资整体报价,价高者中标。

报价截止日期:2019110日上午11:00

报价材料:1)报价单(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非法人代表,需提供委托书(加盖公章);(4)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好后提交到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609室,联系电话:67103257,联系人:袁老师。

3.开标时间及结果公告:2019110日下午13:30时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开标,价高者中标。中标结果在校园网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参与收购的单位必须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2.各收购单位需按时到实地查看,所成交的废旧物资品类、数量均以实地查看情况为准。

3.中标的收购单位需在中标后的三日内将收购款汇到学校财务账户。不能按期汇缴收购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收购,由报价次高者递进。

4.中标单位需在汇缴收购款后的3日内自行拆卸并运走所有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放弃废旧课桌椅、文件柜类家具),并清理好废旧物资所在区域卫生。

5.拆卸费及搬运费需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单位在组织拆卸及搬运过程中要规范施工,不得破坏学校设施。造成学校设施损坏的要按价赔偿;要确保施工安全,收购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7.中标单位需按国家规定处理收购的废旧物资,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自行承担。

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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