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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2021]上商采购第99号 (上海商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蛋糕提供服务比选)
2021-12-24

上海商学院工会2022年教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

比选招标公告

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精神,上海商学院工会拟于近期采购一批蛋糕作为2022年为全校教职工庆贺生日的慰问品。

对于蛋糕供货商的选择,学校工会将通过招标最终确定一家作为本年度教职工全校生日蛋糕的供货商。

一、招标要求

1. 蛋糕净重:2磅,250元/份,份数:745份(注:随教职工人数变化可能会有微调);

2.交货时间:202216日;

3.蛋糕券有效期:2年;

4. 服务:

(1)免费为教职工送货上门,并赠送生日蜡烛等;

(2)根据学校工会提供的设计,免费印制生日贺卡,并提供信封。

二、采购方式

一次性采购。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效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

理授权书,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3.供货商制作蛋糕所采用的原材料、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4.对于需要配送的蛋糕,供货商应保证配送的及时性和配送过程中的食品保鲜。

5.供应商必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包含产品配料、生

产工艺流程、外观等内容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四、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在学校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开标评审。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评审专家组在对投标方的样品进行实物评价的基础上,分别对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公司实力、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要素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技术分90%,商务分10%。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产品

质量

50分)

原料质量

25

提供产品配料,包括原料及辅料及其供货渠道,提供原材料食品安全证书,0-25分:质量一般的0-8分,质量良好的9-17分,质量优秀的18-25分

生产工艺流程

5

符合国家生产工艺流程标准0-5分

口感、外观

20

口感根据现场提供的样品得0-15分;

外观根据样品响应文件提供的图例及设计0-5分,

2

企业实力及业绩

20分)

企业综合实力

10

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基地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各项证明综合实力的证书0-10分;

企业业绩

10

根据企业提供类似服务案例,附合同复印件,每个类似案例得2分,最高10分

3

服务

方案

20分)

配送能力

5

根据网点分布或订货渠道便利情况,当日配送时间范围及免费配送区间范围得0-5分。

货品种类

5

根据可兑换蛋糕种类及数量得0-5分

售后服务及增值服务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增值服务方案得0-10分

4

报价

10分)

价格

10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2、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单位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审专家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1.评审专家组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

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

2.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好样品(重量2磅,一种或几种

均可,如投标人同时提供几种样品的,报价必须相同),在2021年12月31日10:00前送至评标现场,过时不候,供评选会上评审组鉴定、评审。

五、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并密封。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以下主要内容:

(1)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说明;

(2)标书务必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代理销售证书(或厂家授权证书)等有效资质证明;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产品原料、质量、配方、工艺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4)★报价(重量2磅,与样品保持一致),★交货时间;

(5)★产品质量承诺书、服务承诺。

6)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c、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d、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 供应商书面声明 (格式按附件1)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下午15:00

3.评审答辩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00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请投标代表评审答辩日前,提前一天15:00前电话联系提供投标代表名字、公司全称、健康状况,以方便报备,因学校防疫规定,未报备不得入校,进校前14天有外省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主动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入校,有发烧等不适症状的需主动向我校告知,不得谎报瞒报)


六、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5637

技术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67105468

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12月24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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